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群体字[2025]26号)要求,经推荐审核,现将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月26日至7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10-67143391
电子邮件:zglzxh@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附件: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中国龙舟协会)
中国龙舟协会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