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协会字〔2018〕460号
中国龙舟协会关于选调2018年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
系列活动—中国龙舟公开赛(广西•昭平站)
竞赛工作人员的函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贺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贺州市体育局、昭平县人民政府承办,昭平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协办的2018年中国龙舟公开赛(广西•昭平站),将于2018年9月25日至30日在贺州市昭平县举办。为保证比赛顺利举办,经研究,选调以下人员参加龙舟竞赛活动及相关工作: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余汉桥
副 主 任:何 懿 吕 冉 王 瑜
成 员:左忠才 邱 宁 魏 伟
二、技术代表:魏 伟(兼,国际级)
三、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 :陈亦新(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秦继永(国际级) 殷学锋(国际级)
刘木松(国际级)
裁 判 长: 夏云建(国际级) 张建安(国际级)
杨 彬(国际级) 游建良(国际级)
邬家华(国际级) 杨 辉(国际级)
袁新国(国际级) 陈晓丹(国际级)
陶剑锋(国际级) 王拥军(国家级)
潘建辉(国际级) 郑 炜(女,国际级)
董立兵(国家级) 李建华(一 级)
吴灿钊(一 级)
宣 告 员: 颜星星(一 级) 江皓(女,一 级)
四、报到与离会
(一)请魏伟、陈亦新、秦继永、殷学锋、刘木松于9月25日到达赛区,检查和协助赛区落实好各项工作,其他人员应于9月26日到达赛区。联系人:廖燕芳,13707848856。
(二)9月30日中午前离会。
五、经费
(一)赛事技术人员根据《中国龙舟协会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实施细则(试行)》选调,选调人员当地食宿、交通费由承办单位承担。
(二)选调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本人所在地到赛区往返费用。
(三)比赛期间主办方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发放抵离日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计360元/人。
(四)报销标准按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执行。
(五)助理裁判长(5名)由国家级以上裁判自愿报名,往返旅费自理,食、宿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六、因故不能参加裁判工作者,需事先向中国龙舟协会通报情况,获得批准后由中国龙舟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选调其他裁判员。
请各单位通知选调人员按时赴赛区报到,选调人员请提前将到达车次及时间通知赛区,同时确定返程订票事宜,由于个人原因未能订到返程票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七、公示时间
公示期:2018年9月4日至11日
如有异议,请与中国龙舟协会联系
电 话:010-67128832
中国龙舟协会
2018年9月4日
抄送:佛山市南海区文体旅游局,福州市龙舟协会,安徽省万佛湖省级旅游度假管委会,长江大学体育学院,武汉商学院,湖南醴陵市文体广新局,汨罗市教育体育局,湖南沅江琼湖中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南宁市体育局,华中科技大学后勤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