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协会字〔2017〕543号
中国龙舟协会关于选调一带一路2017年
中国龙舟公开赛总决赛(广东•佛山)竞赛工作人员的函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主办,广东省龙舟协会、佛山市体育局、顺德区文化体育局、乐从镇人民政府承办的一带一路2017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总决赛(广东•佛山)将于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在佛山市东平大桥举行。
为保证比赛的顺利举办,经研究,选调以下人员参加龙舟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余汉桥
副 主 任:吕 冉 李汉杰
成 员:张远征 罗远光 王建农 魏 伟
二、技术代表:魏 伟(兼,国际级)
三、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夏云建(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陈亦新(国际级) 刘木松(国际级)
殷学峰(国际级)
裁 判 长:张建安(国际级) 姚云平(国际级)
杨 辉(国际级) 阚玉龙(国际级)
刘金华(国际级) 王拥军(国际级)
邬家华(国际级) 秦继永(国际级)
林耀辉(国际级) 吴加福(国际级)
吴 勇(国家级) 李建华(一 级)
吴灿钊(一 级)
宣 告 员:吕 娜(一 级) 许开鸿(一 级)
工作人员:曾 飘
四、报到与离会
(一)请王建农、魏伟、夏云建、陈亦新、刘木松、殷学峰于11月8日到达赛区,检查和协助赛区落实各项工作,其他人员应于11月9日到达赛区。联系人:叶军强 13318227385 。
(二)11月13日上午前离会。
五、经费
(一)选调人员在当地食宿、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二)选调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本人所在地到赛区往返费用。
(三)前期考察、比赛期间主办方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发放抵离日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计360元/人。
(四)报销标准按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执行。
六、因故不能参加裁判工作者,需事先向中国龙舟协会通报情况,获得批准后由中国龙舟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选调其他裁判员。
请各单位通知选调人员按时赴赛区报到,选调人员请提前将到达车次及时间通知赛区,同时确定返程订票事宜,由于个人原因未能订到返程票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七、公示时间
公示期:2017年11月1日至10日
如有异议,请与中国龙舟协会联系
电 话:010-67128832
中国龙舟协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