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届全国5人龙舟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龙舟协会

  广东省体育局

  二、协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中山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四、竞赛时间、地点

  (一)2008年10月13日(农历九月十五日)12:00在小榄沙口河道石龙水闸(建华花园体育健身广场)边开始放龙比赛。

  (二)放龙后由沙口水闸入闸进入小榄水色匝全长6.8公里,途经:竹源、北区、永宁、新市、东区(观礼台、龙门:设在新华桥侧)。

  (三)奖品展示区及晚宴地点:小榄体育馆。

  五、参加单位:各省市区、各单位和个人均可组队参加;

  六、竞赛项目:5人龙舟环绕耐力赛(约3.5小时, 约五圈)

  七、参加办法

  (一)各队伍可报运动员5名,其中一名兼领队。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不得小于18周岁。

  (三)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会游泳,并能着装游200米以上者。

  (四)各代表队比赛的龙舟、桨等器材自备,各队的队名牌插在船头,龙舟前两侧为组委会指定的赞助单位名称及标志,龙舟编号和运动员比赛服装由组委会负责。

  (五)各参赛队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意外伤亡保险,在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六)参赛运动员须穿大会提供的服装参赛,参赛龙舟前两侧须贴上大会提供的名称、号牌,否则视为违犯参赛纪律不得参赛,纪律保证金不退回。

  八、竞赛器材:木质五人龙舟。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最新《龙舟竞赛规则(环绕赛的办法进行)》。

  (二)比赛要求在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内进行,以抵达终点的先后顺序确定比赛成绩。

  (三)一次性决定比赛名次。

  (四)领队、裁判长联席会议定于10月9日上午9:30时在中山市小榄镇体育馆进行,与会者着装整洁,同时进行抽签和领取参赛服装等。

  (五)参赛队伍须服从组委会安排,不得抢跑,否则处以在龙门处禁划3分钟的判罚。

  (六)领队要做好参赛运动员的思想教育,讲文明、讲道德,赛出风格和水平,如违犯赛纪,没收纪律保证金,并视情节做进一步处罚。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公开组录取前60名。

  (二)凡参加比赛的运动队,如未能获得名次,但能遵守大会规定,并顺利完成全部比赛者,大会奖励1500元、金猪一只(代金)和米酒一埕。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小榄镇户籍的参赛队,请于9月25日前携报名表、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各运动员1张大1寸近期彩照和纪律保证金500元到小榄镇体委报名。

  2.各地参赛队于10月8日前携报名表连同纪律保证金500元到小榄镇体委(小榄体育馆内)报名。

  (二)报到

  各参赛队请于10月13日中午11:20前到达放龙地点报到,并按抽签号码对号入道,若未按时报到者,按弃权论处,纪律保证金不再退回。

  十二、经费

  (一)各队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大会收500元/队纪律保证金,如该队无违反大会纪律行为,在比赛结束后凭组委会收据到领奖处领回。

  十三、其它

  (一)各队如有申诉,须在该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的申诉费,如胜诉则全部退还,败诉则全额上交组委会;

  (二)联系电话

  中山市小榄镇体委0760—22110032,传真0760—22110121。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