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第11届中国宁波东钱湖国际龙舟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于2008年11月2日在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水域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
三、承办单位:宁波市体育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四、协办单位:宁波东钱湖南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五、邀请对象:境内外(含港、澳、台地区)公开组12支龙舟队,女子组4支龙舟队。
六、竞赛项目:
(一)    公开组标准龙舟500米直道竞速赛;
(二)公开组标准龙舟5000米环绕赛;
(三)女子组12人龙舟500米直道竞速赛。
注:比赛不限制划姿。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订的《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龙舟、划浆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要求颜色须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三)境外参赛队请携带2面国家或地区旗,用于赛场悬挂和公开仪式上使用。
(四)同一参赛队运动员的比赛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
    (五)竞赛办法和抽签:
1.公开组直道竞速比赛采取预赛、半决赛、名次赛和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赛前技术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于赛前在检录处现场抽签确定。
3.环绕赛按照直道竞速比赛的成绩排列出发顺序,成绩最好的队伍先出发。
4.女子组直道竞速赛采取3次轮赛方式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于赛前在检录处现场抽签确定。
    、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人员必须是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熟悉水性,有穿衣游泳200米以上水性;
(二)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如不穿救生衣参赛,队伍可以书面形式向大会提出申请,责任自负)。
九、参加办法
(一)公开组标准龙舟参赛队由28人组成,其中领队、管理各1人,教练2人,运动员24人(包括鼓手、舵手各1人,划手20人,预备队员2人),选手性别不限;
(二)女子组12人龙舟参赛队由16人组成,其中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4人(包括鼓手、舵手各1人,划手10人,预备队员2人),选手性别须为女性;
(三)参赛队请于第二次报名时提供本队人员每人小二寸免冠标准照(用电子邮件形式),由组委会统一制作证件及检录卡。如不能按时提供照片的队伍,将失去参赛资格。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公开组单项录取前6名,前3名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第4-6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公开组总成绩录取前6名(将500米直道竞速和5000米环绕赛的成绩相加,如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以500米直道竞速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分别颁发奖杯和奖金。
(三)未获得的队伍均颁发纪念杯和奖金;
(四)女子组录取前4名,前3名颁发奖金、奖杯、奖牌和证书;第4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
(五)奖金分配方案:
        名次
奖励
其余
公开组标准龙舟
16000
14000
12000
10000
9000
8000
5000
女子组12人龙舟
7500
6000
5000
4000
 
 
 
十一、确认和报名
(一)参赛队伍请打印参赛确认函于10月1日、报名表于10月15日前分别传真或电邮至:
1.中国龙舟协会地址:中国、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联系人:李文勇先生(中文)         电话:+86-10-87182890 
 怿小姐(英文)         电话:+86-10-67128832
传真:+86-10-67133577
2.宁波赛区联系人:方 成先生(中文),电话:+86-574-88373743,
                  侯春飞女士(英文),电话:+86-574-87186136,
传真:+86-574-88366238
   十二、经费
(一)各参赛队的差旅费自理;
(二)各参赛队在赛区的食宿、市内车费由承办单位承担;
(三)各参赛队提前报到、推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食宿和市内交通费自理。如需承办单位提供接待,每人每天向承办单位交食宿费400元。
十三、其它
(一)各队订购返程票务事宜请于10月15日前随报名表一同报宁波赛区,逾期自行解决。
(二)各参赛队请于10月31日报到。如需接站请于10月20日前将航班、车次通知宁波赛区。
(三)11月2日举行开幕式、比赛、闭幕式及颁奖仪式,3日离会。
十四、本次比赛的仲裁、裁判委员会成员由中国龙舟协会选派。
十五、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