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08〕247号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政府、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和你们共同举办的国际龙舟赛事即将举行,期间适逢奥运国内火炬传递。
为确保龙舟比赛活动的顺利进行,请加强赛事组织管理,营造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保证赛事、食物、交通安全。参赛队伍中转事项,经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批准,拟委托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承担并具体联系落实。请当地提供省际间交通引导和迎送保障,并为提前一天到达赛区接送队伍的司乘人员安排免费食宿接待。
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中转工作责任人:张树孝,联系手机:13910882266。请你们指定专人协助队伍中转工作,确保比赛活动按期顺利举办。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