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选派2007中国宁波东钱湖国际龙舟赛仲裁裁判通知

  社体字〔2007〕597号

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宁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7年中国宁波东钱湖国际龙舟邀请赛定于2007年10月27日在宁波市东钱湖水域举办。经研究,选派以下同志参加龙舟赛的仲裁和裁判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古桥(国家体育总局)

  成员:李文勇(国家体育总局) 黄其梵(浙江)

  陈德涛(宁波) 沙罕洪(宁波)

  二、裁判委员会名单

  总 裁 判 长:许川闽(福建,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张建安(湖南,国际级)李 桐(吉林,国际级)

  裁 判 长:林耀辉(福建,国家级)杨 奎(湖南,国家一级)

  向国庆(湖南,国家一级)严 石(江苏,国家一级)

  三、报到与离会

  (一)请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于10月23日抵赛区,检查和落实前期筹备工作;其它人员应于24日抵赛区(报到地址:宁波市体育局大赛办,联系人:陈德涛,联系电话:0574-87186241,传真:0574-87276890)。

  (二)10月28日离会。

  四、经费

  (一)仲裁和裁判员的当地食宿、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二)差旅费报本人所在地到赛区往返费用。

  (三)只能乘坐火车硬卧或相当于火车硬卧标准的其它交通工具。

  (四)赛区应按照中国龙舟协会要求根据裁判路途实际情况报销路费、路途补助和市内交通补贴。

  五、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比赛裁判工作者,应提前一周向中国龙舟协会请假,经同意后由中国龙舟协会另行选派其它裁判员。

  请各单位通知选派人员按时赴赛区报到。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