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07〕597号
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宁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7年中国宁波东钱湖国际龙舟邀请赛定于2007年10月27日在宁波市东钱湖水域举办。经研究,选派以下同志参加龙舟赛的仲裁和裁判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古桥(国家体育总局)
成员:李文勇(国家体育总局) 黄其梵(浙江)
陈德涛(宁波) 沙罕洪(宁波)
二、裁判委员会名单
总 裁 判 长:许川闽(福建,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张建安(湖南,国际级)李 桐(吉林,国际级)
裁 判 长:林耀辉(福建,国家级)杨 奎(湖南,国家一级)
向国庆(湖南,国家一级)严 石(江苏,国家一级)
三、报到与离会
(一)请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于10月23日抵赛区,检查和落实前期筹备工作;其它人员应于24日抵赛区(报到地址:宁波市体育局大赛办,联系人:陈德涛,联系电话:0574-87186241,传真:0574-87276890)。
(二)10月28日离会。
四、经费
(一)仲裁和裁判员的当地食宿、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二)差旅费报本人所在地到赛区往返费用。
(三)只能乘坐火车硬卧或相当于火车硬卧标准的其它交通工具。
(四)赛区应按照中国龙舟协会要求根据裁判路途实际情况报销路费、路途补助和市内交通补贴。
五、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比赛裁判工作者,应提前一周向中国龙舟协会请假,经同意后由中国龙舟协会另行选派其它裁判员。
请各单位通知选派人员按时赴赛区报到。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