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广东省体育局、佛山市人民政府主办,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南海区体育局承办的第二届全国龙舟之乡争霸赛定于2007年9月29日至30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西江水域举办。
现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考虑到各地队伍参赛的积极性及个别获得龙舟之乡称号地区存在的客观困难,经研究拟对本次比赛的奖励方式进行调整。原通知中第十项第三条调整为“按照总成绩颁发地区总奖金:第一名50000元,第二名30000元,第三名20000元。其它参赛队颁发均参赛奖金4000元/队”。
特此通知。
中国龙舟协会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抄送:南海区体育局,九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