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选调2007年中国水运会龙舟仲裁和裁判员通知

社体字(2007)399号

  天津、福建、山东、湖南、广东省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北京体育大学,天津体育学院,湖南大众传媒学院: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定于8月28日至9月8日在山东省日照市举行,龙舟比赛将于9月1日至3日举办。为保证比赛的顺利举办,经研究,拟选调以下同志执行本次运动会龙舟项目仲裁和裁判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古桥(国家体育总局)
成员:
李文勇(国家体育总局)、李申华(日照市体育局)

二、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
王建农(湖南,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
魏 伟(广东,国际级)姚云平(福建,国家级)
裁 判 长:
刘木松(福建,国家级)徐美华(天津,国家级)张 涵(天津,国家一级)腾树云(北京,国家一级)
现场解说:
李 凌(湖南,国际级)

三、报到与离会

(一)请王建农、魏伟、姚云平于8月28日到达赛区,检查和落实前期筹备工作,其它人员应于29日到达赛区(报到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78号碧波大酒店,联系人:李申华,电话:0633-8802910,手机:15963803581,传真:0633-8802900)。
(二)9月4日离会。

四、经费

(一)选调人员的当地食宿、交通费由赛区承担。
(二)选调人员的差旅费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执行。

五、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比赛裁判工作者,需事先向中国龙舟协会通报情况,在获得批准后由中国龙舟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选调其它裁判员。

  请各单位通知选调人员按时赴赛区报到。

中国龙舟协会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龙舟 裁判 通知
抄送:国家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山东省日照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体育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文体局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办公室 2007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