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07〕260号
吉林、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7年全国龙舟月期间将举办一系列龙舟赛事。为了保证比赛的顺利举办,经研究,选调以下同志参加龙舟赛的裁判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7年全国龙舟月启动仪式暨第四届中国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
(一)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古桥(国家体育总局)
成员:李文勇(国家体育总局) 井穗军(广西)
(二)裁判委员会名单
总 裁 判 长:陈亦新(福建,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李 桐(吉林,国际级) 张建安(湖南,国际级)
裁 判 长:邬家华(湖南,国家级) 何裕林(广东,国家级)现场解说:李 威(吉林,一级)
(三)报到与离会
1.请陈亦新、李桐、张建安于6月15日到达赛区,检查和落实前期筹备工作,其它人员应于16日到达赛区(报到地址:广西区南宁市桃源路62号,联系人:姜碧英,电话:0771-2191315、2191310,传真:0771-2816206)。
2.6月21日离会。
二、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7年全国龙舟月第三届全国传统龙舟大赛
(一)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古桥(国家体育总局)
成员:李文勇(国家体育总局) 向国庆(湖南)
(二)裁判委员会名单
总 裁 判 长:刘 明(湖南,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李 桐(吉林,国际级)邬家华(湖南,国家级)
裁 判 长:
谢翔云(贵州,一级) 李湘远(广东,一级)
蒋世平(国防科大,一级) 王剑波(湖南,一级)
(三)报到与离会
1.请刘明、李桐、邬家华于6月23日到达赛区,检查和落实前期筹备工作;其它人员应于6月24日到达赛区(报到地址:湖南省沅陵县体育局,联系人:向国庆,13607413353、0745-4222190、6905765,全开旭:6903992,粟静:6901496)。
2.6月29日离会。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龙舟 裁判 通知
抄送:福建省福州市、湖北省秭归县、湖南省岳阳市、湘潭市、沅陵县、汉寿县、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西区南宁市、贵州省都匀市、麻江县体育局,湖南省醴陵市、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文体局,吉林省吉林市体育总会、广播电台,安徽省舒城县万佛湖管理委员会,湖南省大众传媒学院、理工学院、国际科技大学,广东省广州大学体育学院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办公室 2007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