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选调宁波东钱湖龙舟比赛仲裁、裁判的通知
社体字〔2006〕483号
 
吉林、浙江、福建、宁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中国龙舟协会拟于2006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举办中国宁波东钱湖国际龙舟赛。为了保证比赛的顺利举办,经研究,选调黄其梵等同志参加龙舟赛的裁判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雷军
成员:古桥、李文勇、黄其梵、陈德涛
二、裁判委员会名单
总 裁 判 长:黄其梵(浙江,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李  桐(吉林,国际级) 当地一名
裁  判  长:姚云平(福建,国家级)  刘木松(福建,国家级)
现 场 解 说:李  威(吉林)
三、报到与离会
(一)黄其梵、李桐、李威应于10月29日到达赛区,检查和落实前期筹备工作,组织辅助裁判学习及考试;其它人员应于30日到达赛区(联系人:陈德涛,电话:0574-87276890,传真:0574-87186241)。
(二)11月3日离会。
四、经费
(一)选调人员的当地食宿、交通费由各赛区负担。
(二)选调人员的差旅费报本人所在地到赛区往返费用。
(三)选调人员只能乘坐火车硬卧或相当于火车硬卧标准的其它交通工具。
(四)赛区应按照中国龙舟协会要求根据裁判路途实际情况报销路费、路途补助和市内交通补贴。
五、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比赛裁判工作者,需事先向中国龙舟协会通报情况,在获得批准后由中国龙舟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选调其它裁判员。
 
    请各单位通知选调人员按时赴赛区报到。
 
 
中国龙舟协会
                            二○○六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龙舟  裁判  通知                        
抄送: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局,吉林省吉林市体育总会,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文体局,吉林省吉林市人民广播电台,福建省福州市浦下村,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东钱湖南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办公室        2006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