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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2006年全国龙舟邀请赛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于2006年5月1日在陕西省西安市灞河水域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陕西省体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西安市未央区政府、西安市灞桥区政府、未央湖集团、陕西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四、邀请对象:受邀请的龙舟队(八只)及当地龙舟队(四只)。
五、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标准龙舟1000米直道竞速;
(二)公开组标准龙舟3600米环绕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划桨规格不限。各队可自带桨,要求颜色须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三)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四)确定比赛的方法和抽签:
1、比赛采取预、复、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员会议上进行,航道、龙舟于赛前30分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人员必须是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熟悉水性,有穿衣游泳200米以上水性。
(二)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亦可由队伍书面向大会提出申请不穿救生衣参加比赛)。
八、参加办法
每队限28人,其中领队、管理各1人,教练2人,运动员(包括鼓手、舵手)24人(其中替补队员2人)。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总成绩(将直道竞速与环绕赛成绩相加)前3名颁发奖杯、奖牌,4-6名颁发名次奖杯,未获得名次队伍颁发优胜杯。
(二)组委会为前6名队伍提供了奖金,奖金分配如下:
            名次
奖励
公开组标准龙舟
15000
12000
10000
8000
7000
6000
(三)组委会为未获得名次的队伍提供参赛奖金4000元/队。
十、确认和报名
(一)4月1日前确认参赛意向,4月15日前报名,以报名时间先后选择队伍参赛。
(二)向中国龙舟协会、陕西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报名。
1.中国龙舟协会地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电话:+86-10-6712882、87182890,传真:+86-10-67133577
联系人:李文勇。
2、陕西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地址:陕西西安市建西街99号
电话:+86-29-87852356、81019655,传真:+86-10-87852356
联系人:赵凯
    十一、经费:
    (一)受邀请的队伍,组委会提供每队28人在当地的免费食宿交通。
    (二)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其它
(一)各参赛队请于2006年4月29日上午报到。如需接站请于4月25日前将航班、车次通知陕西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4月30日队伍训练,5月1日上午举行开幕式及1000米直道竞速赛,下午举行3600米环绕赛、闭幕式和颁奖仪式,5月2日离会。
(三)参赛队伍只派车免费接送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