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选调天津国际大学生龙舟邀请赛仲裁裁判通知

社体字〔2005〕365号

关于选调2005年“塘沽杯”中国天津国际大学生龙舟邀请赛仲裁和裁判的通知

天津、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湖北、湖南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2005年“塘沽杯”中国天津国际大学生龙舟邀请赛将于2005年9月30日至10月4日在天津市塘沽区海河外滩公园举办。为保证赛事的顺利举行,拟选调如下同志同志参加上述比赛的仲裁和裁判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古  桥(国家体育总局)
成员:李文勇(国家体育总局)  王  洪(天津市体育局)
      何焕臻(天津市旅游局)  黄其梵(中国龙舟协会)
                                        
二、裁判委员会名单

总裁判长:黄其梵(浙江,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秦继永(安徽,国际级)李  桐(吉林,国际级)
裁    判:邵  云(上海,国际级)刘  明(湖南,国际级)
李  凌(湖南,国家级)徐美华(天津,国家级)
杨  斌(湖北,国家级)张  涵(天津,一级)
赵  静(天津,一级)  贾  琳(天津,一级)

三、报到与离会

1、报到:黄其梵、秦继永、李桐、李凌等同志9月27日到达赛区进行赛场检查、裁判培训等工作,其余9月28日报到(地址:天津市先达大酒店,联系人:田树宝,联系电话:13920822616)。

2、10月4日离会。

四、经费

(一)选调人员在天津的食宿、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二)选调人员的差旅费报本人所在地到赛区往返费用。
(三)选调人员只能乘坐火车硬卧或相当于火车硬卧标准的其它交通工具。
(四)参加裁判工作的人员其余费用一律自理。

五、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比赛裁判工作者,需向中国龙舟协会说明情况,在获得批准后由中国龙舟协会按照工作需要另行选调其它裁判员。

    请通知参加裁判工作人员准时赴赛区报到。

 

                      二OO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