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于2005年6月25日至26日在中国辽宁省沈阳市五里河公园浑河水域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沈阳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沈阳市体育局。
四、邀请对象:受邀请的龙舟队。
五、竞赛项目(分国际邀请赛组及当地组进行比赛)
(一)公开组500米直道竞速。
(二)混合组500米直道竞速。
(三)公开组800米直道竞速。
(四)混合组800米直道竞速。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划桨规格不限。各队可自带桨,要求颜色须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三)境外参赛队请携带2面国家或地区旗,用于赛场悬挂和在公开仪式上使用。
(四)各队运动员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五)确定比赛的方法和抽签:
1、比赛采取预、复、决赛的方式确定名次。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均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人员必须是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熟悉水性,有穿衣游泳200米以上水性。
(二)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
八、每支龙舟队限28人,其中领队、教练、管理各1人,运动员(包括鼓手、舵手)25人。
(一)公开组参赛选手不限性别。
(二)混合组参赛选手应有8-10名女性。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每个项目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
(二)每个项目录取前3名颁发奖牌。
(三)对未获奖的队伍均颁发纪念杯。
(四)组委会为本次比赛设立了奖金,按总成绩分别录取公开组、混合组前三名颁发名次奖金:第一名 10000元人民币;第二名 8000元人民币;第三名 5000元人民币;对未获奖的队伍均颁发参赛奖金3000元人民币。
十、确认和报名
(一)5月20日确认参赛意向,6月10日前报名。
(二)向中国龙舟协会、沈阳市体育局报名。
1.中国龙舟协会地址:中国、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电话:+86-10-67128832、87182890,传真:+86-10-67133577。
电子信箱:cdbadragon@126.com。
联系人:李文勇、钦怿
2.沈阳市体育局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71号。
电话:+86-24-23870565, 传真:+86-24-23870565。
电子信箱:shuying_1958@164.com。
联系人:孙凯宇。
十一、经费:
(一)组委会提供每队28人在当地的食宿交通。
(二)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其它
(一)各参赛队请于2005年6月24日报到。
(二)6月25日举行开幕式、6月26日举行闭幕式,6月27日离会。
(三)每支队伍大会只派车接送各一次。
附件:
1、2005年全国龙舟月中国沈阳国际龙舟大赛确认函 附件.doc
2、2005年全国龙舟月中国沈阳国际龙舟大赛报名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