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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体字〔2004〕392号                   签发人:李杰

关于举办全国龙舟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龙舟运动技术水平的普及提高,适应龙舟项目的发展需要,经中国龙舟协会研究决定于2004年9月12—18日在天津市    举办2004年全国龙舟教练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龙舟协会
三、时间:2004年9月12日至18日
四、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湖中路先达大酒店
五、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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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龙舟运动的发展趋势;
(二) 龙舟运动的基本技术特点;
(三) 龙舟划手的水上训练方法;
(四) 龙舟训练的运动量控制和体能恢复手段;
(五) 龙舟运动员的基本身体素质和选材要求;
(六) 龙舟训练管理;
六、教学领导小组
组  长:雷军(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古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二部主任)
        王洪(天津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成  员:李文勇(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干部)
        王建龙(湖南省岳阳市体育局副局长)
田树宝(天津市龙舟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关润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体育总会常务副主席)
    七、参加人员
(一)各龙舟队教练或由当地龙舟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人员。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
八、费用
(一)食宿由承办单位协助安排的,按照每人900元标准收取;(二)培训班资料费每人300元;
(三)食宿自行安排的,只收取资料费;
(四)往返旅费自理。
九、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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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将培训人员的名单于2004年8月30日前分别传真至中国龙舟协会(联系人:李文勇,电话:010-87182890、67128832 ,传真:010-67133577、67128832)和天津市龙舟协会(联系人:田树宝,电话:022-23388988-407,13920822616,传真:022-23952117)
十、报到日期和地点
参加人员于9月12日到天津市河西区环湖中路先达大酒店407室报到。
十一、培训日程
13至17日上课,18日离会。培训班不接受逾期报到和提前离会学员。
十二、结业
参加人员经考试合格,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龙舟协会发给结业证书。

附件:1、报名表附件.doc
      2、日程安排表附件.doc


二○○四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龙舟  培训  通知
抄送:天津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体育局,天津市龙舟协会,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办公室        2004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