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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4年中国贵阳南明国际龙舟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6月23日至26日中国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河滨公园水域举行。

二、参赛队伍:受邀请的境外龙舟队和国内龙舟队。

三、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

四、承办单位: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五、支持单位:贵州省体育局、贵阳市人民政府。

六、竞赛项目:公开组400米直道竞速。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的《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划桨规格不限。各队可自带桨,要求颜色须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三)各参赛队自备队旗(或国/区旗)2面,报到时将一面队旗交大会竞赛部,用于赛场悬挂,另一面队旗由各队在开幕式、欢迎仪式、闭幕式上出场和领奖时自用。

(四)各队运动员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五)确定比赛的方法和抽签:

1、比赛采取预、复、半决、决赛的方式确定名次;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抽签顺序为:同一个地区和单位的运动队先分别抽入不同小组;其他各队按报名先后抽签。比赛的航道、舟号均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3、决赛的航道及舟号由总裁判长组织进行现场抽签。

八、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人员必须是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熟悉水性,有穿衣游泳200米以上水性。

(二)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

九、禁止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参加比赛,违者按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的规定处罚。

十、参加办法

    每支龙舟队由28人组成,其中领队、教练、管理各1人,运动员25人包括鼓手、舵手各1人,划手20人,预备队员3人,选手性别不限。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决赛录取前6名进行奖励,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4-6名颁发名次奖杯;其它名次颁发优胜杯;比赛设有奖金:决赛第一名奖金8000元;第二名奖金6000元;第三名奖金4000元,第四名以后队伍均颁发参赛奖3000元。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参加单位填写(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第一次报名于4月20日,第二次报名于5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二部(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邮政编码:100763,电话:010-6712882,传真:010-67133577,联系人:李文勇)和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贵阳市箭道街25号南明区老干部活动中心三楼,邮政编码:550002,电话:0851-5861992,传真:0851-5861992,联系人:杨遵玉、张建华)。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

十三、经费:

(一)各队按规定名额28人参赛,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交通。

(二)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四、其它

(一)各队请于2004年6月23日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龙舟赛组委会报到。如需大会接站,请于6月20日前将抵达贵州省贵阳市的航班/车次告中国龙舟协会或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请各队安排好人员抵达时间,每支队伍大会只派车接送各一次。各队请于6月26日离会。

(二)6月25日举行开幕式、6月26日举行闭幕式。

十五、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仲裁条例将另行通告。

十六、比赛设总裁判1人,副总裁判2人(含当地一名),裁判长5人由主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员30-40人(包括终点摄像员、广播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七、未尽事项另行通知。